长海股份: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66 号)同意注册,公司
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 55,000.00 万元,本次实际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55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 5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55,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
荐费(不含税)550.00 万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54,45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172.15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4,277.8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68
号)。公司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
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0万吨/年无碱玻璃纤维粗纱
1 长海股份 105,348.61 54,277.85
池窑拉丝技术生产线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 体 内 容 详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 在指 定 信 息披 露 网 站“ 巨 潮资 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02)。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销前募集资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账户余额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999015232810102 4.84 本次注销
天宁支行
合计 4.84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入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募投计划使用完毕,为规
范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余额 4.84
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