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300196 证券简称:长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债券代码:123091 债券简称:长海转债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 7,000 万美元,
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的风险,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目的
本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产生一定影响。为了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降低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时为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
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汇业务以正常出口业务为基础,以固定换汇成
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
的的外汇交易。
二、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的币种: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为美元);
2、业务规模:公司及子公司累计金额不超过 7,000 万美元;
3、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交易对手: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汇业
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5、业务期间及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董事会就本事项授权公司管
理层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及全权办理与本次远期结汇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外销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业务是以满足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通过远期结汇业务提前锁定汇率,能更好的规避和防范
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有利于
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进行远期结汇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在进行远期结汇业务时仍会存在一定的风
险:
(1)汇率波动风险:汇率波动幅度较大时,可能对公司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汇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复杂程度较高,存在
因内控制度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
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业务部门根据订单情况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
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导致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
延期交割的风险。
3、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汇兑损失,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
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的变化,仅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
准、具有远期结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适时调整操作策
略,以稳定出口业务及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汇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结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
批权限、业务管理、内部操作流程、风险管控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
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远期结汇业务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董事
会批准的远期结汇业务的交易额度,并定期对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
账款逾期导致远期结汇交割延期的风险。
(4)公司远期结汇业务将严格按照公司外汇收入预测进行,严格控制远期
结汇业务的交易规模,将应收款差异引起的延期交割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四、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结合
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远期结汇业务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
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正
常经营为基础,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的不
良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
和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业务的实施。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汇业务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符合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
期结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