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23-04-11
目 录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审计说明…………………………………………………………第 1—2 页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第 3 页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3〕1869 号
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海股份
公司)2022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计了后附的长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长海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长海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长海股份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2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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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长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长海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2023 年)》(深证上〔2023〕2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海股份公
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慧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俊峰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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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2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2年度占用累 2022年度占用
占用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2年期初 2022年度偿还 2022年期末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占用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余额
(不含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 计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小 计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小 计
总 计
2022年度往来累 2022年度往来
往来方与上市公 上市公司核算的 2022年期初 2022年度偿还 2022年期末 往来性质(经营性往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计发生金额 资金的利息 往来形成原因
司的关联关系 会计科目 往来资金余额 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余额 来、 非经营性往来 )
(不含利息) (如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
属企业
常州长海气体有限公司[注]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0.95 18.11 19.06 商品销售 经营性往来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 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25,058.87 24,036.02 1,022.85 商品销售 经营性往来
业 二五三厂)
常州市新长海玻纤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应收账款 66.67 66.67 商品销售 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
总 计 0.95 25,143.65 24,121.75 1,022.85
[注]常州长海气体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于2022年7月31日完成交割,上述经营性往来为2022年1-7月发生额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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