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7-29
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尚需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初步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约 6 亿元。鉴于相关
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测情况,相关项目对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
3、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六、其他
相关说明”的相关内容。
4、协议主要内容:长江大保护排水管网运营维护项目,合作期运维费用暂
定为 6 亿元。
一、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与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于近日签订了《合作
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协议,签订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
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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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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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峰
注册资本:3,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3 日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关联关系: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5.28%
主营业务: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
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涵盖原水、节水、
给排水业务,城镇污水综合治理、污泥处置、排污口整治、再生水利用、管网工
程、设备设施安装维护、以及工业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危废处理、船舶污
染物处理、农村面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河道湖库水环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与
石漠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引调水工程、河流源区及水源
地保护与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生态防护林工程、岸线保护与治理、湿地保护与
修复、河湖生态修复、保护区及国家公园保护、消落带生境修复、河口生境修复、
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特有动植物生境恢复和保护、生物多
样性保护;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垃圾发电、环保清洁能源、
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热电冷三联供;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及建设、生态农业技术开
发、生物制药技术研究及推广;船舶电动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管理;
闸坝联合生态调度、补水调度、应急调度、以及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土地开发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履约能力: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交易情况:公司近三年未与长江环保集团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长江环保集团(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合
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内容及运维费用
长江大保护相关合作项目中涉及“管网的运营维护工作,包含日常巡检、
清淤、中小修、大修、重置等工作”。合作期内运维费用交易金额暂定为 6 亿元。
(二)、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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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项目中标并成立 SPV 公司后,由 SPV 公司通过依法合规方式将本子
项目的运维工作委托乙方实施,具体合作期限和运维费用根据中标条件确定。
2、运维内容
严格执行《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估算指标 HGZ-120-2011》的相关规定(如
有新的规定,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运维内容包括:管道有害气体检测、通风
沟道疏通、清涝洗刷检查井、调换检查井盖座、修理检查井、中小型管道局部返
修、开挖路面修复、检查井内下药、污泥、弃渣外运、城市内涝防范、管网的中
小修、大修、重置更新等,具体以中标 PPP 合同约定为准。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履行项目合作主导方的职责,全面负责相关项目
的总体协调,牵头参加谈判工作,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的项目进展情况。
2、甲方统筹安排相关项目的具体运作、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乙方应全
力配合共同实施。
3、乙方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相关资源优势,配合甲方完成项目投标文件的技
术方案编制、项目尽职踏勘、项目运作、成本测算、投标文件的编制、中标后的
合同谈判等工作,并积极争取运营服务费有利条件。
4、保密。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
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信息、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
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
透露或公开,但是法律要求公开的信息除外。本条规定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
止后仍然有效。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2、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作年限 30
年。
3、本协议作为合作意向协议,指导双方前期工作,未来需由 SPV 公司与乙
方签订正式合同,对相关事项进行约定,本协议所约定内容在正式运维合同予以
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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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长江环保集团为长江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本协议的签
订,意味着长江环保集团作为公司重要战略股东,有力支持和帮助公司积极参与
长江大保护,双方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通过双方的战略合作,提升
自身竞争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双方合作
共赢。公司初步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约 6 亿元。鉴于相关项
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测情况,相关项目对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对上市公司业
务独立性不造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1、长江环保集团拟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能否中标具有不确定性。
2、本框架协议的签署旨在确立双方合作的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业务
合作奠定了基础,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
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框架协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初步预计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约 6 亿元。鉴于相关
项目尚未签署正式合同,上述数据仅为公司初步预测情况,相关项目对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实施情况:
公告编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
2018-149 关于与泉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5 日 正在推进
签订项目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9-078 关于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4 日 正在推进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2020-025 关于与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0 日 正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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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
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情
况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长江生态环保集 团有限公司通 过集中竞价的 交易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
10,385,641 股。
(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股权完成协议转让过户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0-056),公司原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睿汇海纳科技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将
其持有的公司 51,680,58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转让给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本次权益变动涉
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三峡资本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三峡资本
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
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0-06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晓樱女士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7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39%,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降至 5%以下,不再是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
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无即将
解除限售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知悉或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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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1、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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