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0-10-30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5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
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
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
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4、变更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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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5、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
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
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
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变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
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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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
更后执行的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
策。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
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
更相关会计政策。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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