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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川股份: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05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向参股公司富源县纳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源纳川”)提供不超

过 242.5 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富源纳川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年利

率 5%。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持有富源纳川 48%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傅义营先生在富源

纳川担任董事,公司监事林惠霞女士在富源纳川担任总经理,公司持股 5%以

上股东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富源纳川 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富源纳川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构

成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财务资助期限到期后,可能出现富源纳川不能及时归
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为支持参股公司富源纳川日常经营,满足其资金周转需求,经与富源纳
川另一名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环保集团”)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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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在不影响各自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分别按在富源纳川的

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即:借款)。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242.5 万元,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 5%。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富源纳川提供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持有富源纳川 48%的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傅义营先生在富

源纳川担任董事,公司监事林惠霞女士在富源纳川担任总经理,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富源纳川 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富源纳川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财务资助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刘鑫宏先生、史晟

彦先生、熊永生先生、傅义营先生,关联监事林惠霞女士在审议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财务

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富源县纳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5MA6N6DKT1F

     法定代表人:李智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胜境街道四屯社区站马地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05 月 24 日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供排水工程、水资源循环利用、管网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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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营、维护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供排水项目的工程建

设与运维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富源纳川的股权比例为 51%,福建纳川

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富源纳川的股权比例为 48%,富源县禹升园供水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富源纳川的股权比例为 1%。

     3、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6,715,628.88                    96,769,108.69

     负债总额                         17,375,793.65                    17,429,273.46

      净资产                          79,339,835.23                    79,339,835.23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0                                  0

     4、经查询,富源纳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富源纳川 48%的股权,公司董事傅义营先生在富

源纳川担任董事,公司监事林惠霞女士在富源纳川担任总经理,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富源纳川 5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富源纳川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6、公司于 2021 年 1 月将富源纳川 51%的股权转让给长江环保集团,上

述行为导致在富源纳川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期间,公司向其投入的日常经营

性借款被动形成财务资助。2021 年 6 月,富源纳川已将财务资助款项全部归

还至公司账户中,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9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转让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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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MA4976CJ9X

     法定代表人:王殿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 1 号

     注册资本:3000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3 日

     经营范围: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

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涵盖原水、

节水、给排水业务,城镇污水综合治理、污泥处置、排污口整治、再生水利

用、管网工程、设备设施安装维护、以及工业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处置、危

废处理、船舶污染物处理、农村面污染治理、土壤修复;河道湖库水环境综

合治理、水土流失与石漠化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引调

水工程、河流源区及水源地保护与治理、河湖水系连通、生态防护林工程、

岸线保护与治理、湿地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修复、保护区及国家公园保护、

消落带生境修复、河口生境修复、海绵城市规划建设;长江流域珍稀、濒危、

特有动植物生境恢复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节能减排、垃圾发电、环保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利用、热电冷三联供;

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及建设、生态农业技术开发、生物制药技术研究及推广;

船舶电动化;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建设、管理;闸坝联合生态调度、补水调

度、应急调度、以及流域水环境监测预警;土地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

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2、股权结构: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

司 100%股权。

     3、长江环保集团本次按其出资比例向富源纳川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

助。长江环保集团 2021 年末总资产 526.49 亿元,净资产 241.64 亿元,营

业收入 12.84 亿元,归母净利润 8.30 亿元。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 20.29%,长江环保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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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名称: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3253095897143

     法定代表人:杨华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中安街道中安街 254 号

     注册资本:3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07 月 21 日

     经营范围:富源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内工业用水供应;管道

安装、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富源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

任公司 100%股权。

     3、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富源县禹升

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富源纳川 1%股权,但根据《关于富源县纳川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任

公司不参与分红,其所持 1%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分红由长江环保集团和公司各

自享有 0.5%,所以富源县禹升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未按股权比例向富源纳川

提供同等条件的股东借款,其持有 1%股权比例所对应的财务资助由长江环保

集团与公司均摊。

     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有富源纳川 48%的股权,为支持参股公司富源纳川日常经营,满

足其资金周转需求,经与富源纳川另一名股东长江环保集团充分沟通,在不

影响各自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拟分别按在富源纳川的持股比例以

同等条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 242.5 万元,借款期限三

年,借款年利率 5%。

     此次拟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1、财务资助对象:富源县纳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242.5 万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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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财务资助期限:三年

     5、借款利率:年利率 5%

     本次财务资助协议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后签署,具体条款以实

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

     五、财务资助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富源纳川系公司参股公司,为满足该公司资金周转及经营资金需求,其

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资金支持,有利于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为富源纳川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

的,是基于保障公司实现投资收益的需要,且本次借款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

例低,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借款,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持有富源纳川 48%股权,公司已经向富源纳川委派了相关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有效加强对其经营决策、内部管理的管控力度。公司在提

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密切关注其财务状况等方

面的变化情况,特别要强化对其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

安全。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 242.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0.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不超过 242.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

产比例为 0.18%,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七、审议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

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为参股公司富源纳川提供

242.5 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三年,借款年利率 5%。本次对外提供财务
资助的事项有利于参股公司富源纳川的日常经营,借款利息公允、合理,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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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公司的另一股东长江环保集团亦须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且公司已经向富源纳川委派了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其经营决策、

内部管理的管控力度,整体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富源纳川提供 242.5 万元

财务资助,为其注入了流动性,有利的支持了该公司的日常经营;同时富源

纳川的另一名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本事项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上述向富源纳川提供财务资助的

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拟向参股公司富源纳川提供 242.5 万元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

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财务资助事项中借款资金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比

例低,且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借款,公司亦已向富源纳川

委派了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有效加强对其经营决策、内部管理的

管控力度,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财务资助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向参股公司富源纳川提供242.5万元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三

年,借款年利率5%,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借款。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傅义营先生在富源纳川担任董事,公司监事林惠霞女士在富源纳川

担任总经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长江环保集团持有富源纳川51%的股权。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富源纳川属于公司的关

联法人。因此,本次发生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向富源纳川提供的借款资金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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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且其他股东亦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借款,公司亦已向富源纳川委

派了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有效加强对其经营决策、内部管理的管

控力度,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上述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时,关联董

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日常业务开展。

     因此,我们同意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八月四日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