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纳川股份 股票代码 300198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俊宾 杨婷婷 电话 0595-87770616 0595-87770616 办公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泉州市泉港区普安工业区 电子信箱 yaojunbin@nachuan.com yangtingting@nachuan.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 217,508,956.62 252,201,910.18 -13.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7,274,792.48 570,872.33 -6,629.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39,246,605.51 -1,774,276.41 -2,111.98%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44,018.31 -77,373,468.06 97.23% 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61 0.0006 -6,11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61 0.0006 -6,11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5% 0.04% -2.79%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元) 3,455,779,630.69 3,549,740,145.60 -2.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39,322,247.25 1,371,790,061.54 -2.37%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末普通 33,696 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股股东 数(如有) 有) 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 股东性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持股数量 称 质 例 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境内自 质押 131,478,341 陈志江 15.94% 164,395,110 123,296,332 然人 冻结 20,043,636 长江生 态环保 国有法 15.28% 157,662,247 0 集团有 人 限公司 三峡资 本控股 国有法 5.01% 51,680,582 0 有限责 人 任公司 境内自 林绿茵 3.39% 35,003,664 0 然人 境内自 翁龙顺 1.70% 17,570,888 0 然人 境内自 孙正贵 1.66% 17,113,100 0 然人 境内自 谢台虎 0.92% 9,439,600 0 然人 境内自 刘荣旋 0.79% 8,098,800 0 然人 境内自 陈广军 0.51% 5,250,000 0 然人 境内自 江毅 0.47% 4,897,100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股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除上述情况 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公司股东孙正贵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还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 股东情况说明(如 券账户持有 17,113,1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7,113,100 股。 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2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1)公司于 2012 年 9 月 4 日中标崇山污水处理厂、惠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 56,238 万元。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已完成金额约 37,782.06 万元,累计已收到回购款、建设期利息、 回购期利息约 31,596.76 万元。其中,崇山污水处理厂、崇山污水处理厂一期配套管网、惠西污水处理厂及惠西污水处 理厂一期配套管网工程、惠西污水处理厂二、三期配套管网均已竣工。 (2)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1 日中标泉港区南山片区地下管网 BT 项目,并于 2013 年 3 月 18 日签订《泉港区南山片 区地下管 网特许投资建设及回购(BT)协议》,总投资额约 44,386.2 万元。最终将以经泉港区审计局审核的工程结算 造价为准。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完成金额约 23,906.38 万元,累计已收到回购款、建设期利息、回购期 利息约 20,788.52 万元。其中泉港北部城区市政工程管道(一)、南埔路、施厝路、仑埔路、经六路、柳厝路、东邱路 (一期)、桥溪路(一期)已竣工结算;桥溪路(二期)已竣工待结算;仑埔路(二期)已完工准备竣工验收。 (3)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中标龙岩市四个县(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并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签订《龙岩市连城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2016 年 8 月 15 日签订《龙岩市新罗区乡镇污水 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2016 年 11 月 17 日签订《龙岩市永定区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 2016 年 8 月 24 日签订《武平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 PPP 项目合同》,总投资额约 58,842.38 万元,最终将以经各 县区审计局审核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完成金额约 46,473.23 万元,除新罗区苏坂 子项目由于政府征拆原因处于暂缓实施状态,其他子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并进入运营状态,其中连城子项目朋口、文亨; 武平子项目中山已结算,已累计收到政府可用性付费约 9,807.61 万元。 (4)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6 日签订《泉港区北部城区防洪排涝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PPP 项目合同》,总投资额约 68,768.77 万元,最终将以经泉港区审计局审核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子项目一:道路工程;子项目 二:防洪排涝工程,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子项目一累计完成金额 31,148.63 万元,其中:经八路、福盛路、柳厝路、 东邱路、经六路、桥溪路均已竣工并完成结算,现处于运营阶段;祥云路竣工未结算,处于运营阶段;子项目二:防洪 排涝工程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致使海域使用获批时间无法确定及该子项目投资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等问题被取消,减少建安 工程合同造价约 18,827.41 万元;已累计收到政府可用性付费约 2,458.73 万元。 (5)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签订《长泰县主要乡镇场区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工程 PPP 项目合同》,总投资额约 43,381.97 万元,最终将以财政审核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子项目一:污水管网铺设;子项目二:建 3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设相关泵站 1 座,污水提升泵站 3 座。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该项目累计完成金额约 35,401.19 万元,其中部分项目 一、二期已竣工验收,三期正处在建设期阶段,已累计收到政府可用性付费约 5,118.22 万元。 (6)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签订《龙岩市永定区城区道路基础设施 PPP 项目合同》,总投资额约 41,882.21 万 元,最终将以财政审核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子项目一:创业大道(西环路-沿河西路)及周边土方工 程;子项目 二:体育大道(环城西路-永杭路);子项目三:金凤桥(金凤路跨永定河)。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项 目累计完成金额 17,207.74 万元,其中,体育大道已竣工验收结算,金凤廊桥由于政府方原因尚未开工,创业大道已完 工准备竣工验收;已累计收到政府可用性付费约 761.29 万元。 (7)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签订《洛江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工程 PPP 项目合同》,总投资额约 30,101.71 万元, 最终以实际审核结算价为准。项目内容主要包括 3 个新建子项目及 1 个存量子项目。截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存量子项 目处于运营阶段,新建项目处于收尾阶段尚未竣工。该项目累计完成金额约 23,007.45 万元,已累计收到政府可用性付 费约 407.60 万元。 (8)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同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孟加拉艾萨拉姆 2x660MW 燃煤电站项目 物资采购合同》,总金额为 7,351.48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7,389.60 万元。 (9)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同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江大保护江西区域 2020 年-2021 年上 半年 HDPE 管材类物资集中采购合同》,承担总金额为 4,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3,099.02 万元。 (10)2021 年 1 月,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B 型)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3,963.36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825.64 万元。 (11)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同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江大保护安徽区域 2021 年-2022 年 HDPE 缠绕结构壁管集中采购合同》,签约合同总价(合同暂定总价)为 2,020.78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 同累计发货值为 2,078.99 万元。 (12)2021 年 5 月 5 日,公司与中核华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甘肃省酒泉市、嘉峪关市在建项目高密度聚 乙烯缠绕管 B 型采购框架协议》,合同金额为 2,456.7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1,039.30 万元。 (13)2021 年 8 月 3 日,公司与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HDPE 管框架采购协议》,合同暂定总价为 2,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15.10 万元。 (14)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XXX 工程 PVC、PVDF、HDPE 类材料框架采 购合同》,合同金额为 2,009.48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2,073.02 万元。 (15)2021 年 9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签订了《岳阳市中心城区污水系统综合治理二期工 程 PPP 项目克拉管买卖合同》,合同金额为 2,825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140.96 万元。 (16)2022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与中建隧道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高密度聚乙烯缠绕结构壁管 B 型(克拉管)采购 合同》,合同金额为 3,654.42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73.82 万元。 (17)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与河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材料(设备)供货合同》,合同 金额为 2,557.83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发货值为 658.88 万元。 (18)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中国一冶宜昌市主城区两网共建项目二期 PPP 工 程 C1 标段发展大道片区微顶管工程”的《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为 4,050.80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该合同累计已完成产值 200.76 万元。 2、公司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补选翁国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翁国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并在股东大会选举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选举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4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3、2022 年 3 月,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以公司对长江三峡绿洲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宜昌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额度循环使用,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 公司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授信业务用于改善公司负债结构,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可以将流动性较低的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 性较高的现金资产,优化公司现金资产情况,符合公司经营战略,对公司现有资金获取方式进行有益补充,对公司资金 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2-014 号公告。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 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2]21012360010 号),强调内容如下:“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 报表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项、(五)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所述,纳川股份公司董事长陈志江先 生和由陈志江先生担任法人代表的全资子公司福建纳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贸易”)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分别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字 2021344 号、深专调查字 2021342 号),因纳川贸易、 陈志江、张晓樱等涉嫌共同操纵“纳川股份”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纳川贸易及陈志 江先生进行立案调查,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 无法判断该事项对纳川股份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