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川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雪松)2023-04-28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雪松)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
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
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及缺席的情形。由于
召开董事会之前,公司董秘办工作人员均就审议事项做提前沟通,了解并达成一
致后再形成会议议案提请过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
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报告期内公司 4 次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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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独立意见类别 独立意见内容
关于公司第五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 届董事会第七 议审议的《关于补选翁国雄先生
1 2022-2-21
七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项的独立意见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五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第五届董事会第 届董事会第八 议审议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 2022-4-11
八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
项的独立意见 表了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关于为公司及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 2022
关于公司第五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 届董事会第九
3 2022-4-27 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九次会议 次会议相关事
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项的独立意见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
更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对公
司 2021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的议案》的发表了独立意
见。
4 第五届董事会第 2022-8-4 关于公司第五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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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会议 届董事会第十 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
次会议相关事 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项的独立意见 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关于公司第五 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 年半年
届董事会第十 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
5 2022-8-26 一次会议相关 摘要>的议案》、《关于作废部
十一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见 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 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第五届董事会第
6 2022-9-19 二次会议相关 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副总
十二次会议
事项的独立意 经理的议案》
见
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
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2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报告期内董事补选、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全面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
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确保被提名人具备任职资格和能
力。
2、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
常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内审计划、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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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事务所等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3、报告期内,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独
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
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特别是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2年,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它相关文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
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
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
2、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2022年积极参加了各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督导管理层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
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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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2022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度本人不存在
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余雪松 61427485@qq.com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
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报告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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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余雪松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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