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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18-10-18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093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今日收到

副总裁刘剑先生、副总裁杨俊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或“前述人员”)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

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前述人员计划自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日次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1、增持人:

    副总裁刘剑先生、副总裁杨俊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增持人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剑                             600,000                   0.06%

         杨俊                             600,000                   0.06%

         合计                           1,200,000                   0.12%

    3、增持人其他情况:

    增持人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

减持公司股票。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

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本计划。
    2、增持金额

    增持人本次增持金额总计不少于人民币100万。

    3、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自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

    4、增持股份方式

    增持人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人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定。

   2、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及完成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截至目前,前述人员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持续关注前述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