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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12-13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8-124
债券代码:112791          债券简称:18翰宇0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
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翰宇药业”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
料等,由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
“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
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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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期债券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7 年 12 月 25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390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
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18 翰宇 02”
为首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

    二、“18 翰宇 02”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8 翰宇 02”,上市代码为“112791.SZ”。

    3、发行规模:5 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品种的期限:5 年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票面利率为 6.30%,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

    7、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
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
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
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8、付息日:每年的 11 月 1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如遇
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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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
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1、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暂未跟踪评级。

    12、债券受托管理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13、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重大事项

    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之第(八)项、《受托管
理协议》第 3.4 款,“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属于
重大事项。

    翰宇药业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原激励对象王晓露、米东、吴中磊三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董事会将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对三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合计 525,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根据《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
次减资后,翰宇药业的总股本将由 928,267,040 股减少为 927,742,040 股。截至本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本次减资事宜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发行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发行人“18 翰宇 02”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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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汤轶

联系电话:027-85481899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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