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19年4
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
通知。
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上午10: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何逢春、曾少彬、朱毅华现场
出席。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逢春女士主持。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3位监事通过现
场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公司2018年10月18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8-092)及《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
公司董事、总裁袁建成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副总裁SANYOU
CHEN先生、副总裁PINXIANG YU女士、副总裁陶安进先生,财务总监魏红女士计划自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副总裁
刘剑先生、杨俊先生计划自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共计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鉴于在增持计划期间,为避开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等交易敏感
期内增持公司股票,上述增持人实际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不足6个月,增持人
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经审慎研究,上述增持人申请将原增持计划
期限延长3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6日。
除上述调整外,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指定的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