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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增持计划: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
于 2018 年 10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8-092)及《关于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93)。公
司董事、总裁袁建成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副总裁 SANYOU
CHEN 先生、副总裁 PINXIANG YU 女士、副总裁陶安进先生,财务总监魏红女士计划
自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公司股份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公司副
总裁刘剑先生、杨俊先生计划自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 6 个月内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总金额共计不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
    2、进展情况:截至 2019 年 4 月 8 日,袁建成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 40,000 股,

朱文丰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 11,000 股,陶安进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 11,000 股,魏

红女士已增持公司股份 10,000 股,刘剑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 60,000 股,杨俊先生

已增持公司股份 11,000 股。

    3、为避开敏感期交易等原因,增持人实际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不足 6

个月,为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增持人申请延长增持计划时间 3 个月,即延长至 2019

年 7 月 26 日,除此以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4、增持人将继续筹措资金,严格履行增持计划。

一、增持人基本情况

    1、 增持人:
    公司董事、总裁袁建成先生,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公
 司副总裁SANYOU CHEN先生,公司副总裁PINXIANG YU女士,公司副总裁陶安进先生,
 公司财务总监魏红女士;公司副总裁刘剑先生,公司副总裁杨俊先生。(以下简称“增
 持人”)
       2、截至增持计划实施前,增持人直接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增持人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袁建成                             2,038,000                     0.220%
            朱文丰                              763,200                      0.082%
        SANYOU CHEN                             600,000                      0.060%
        PINXIANG YU                             600,000                      0.060%
            陶安进                              600,000                      0.060%
            魏红                                600,000                      0.060%
            刘剑                                600,000                      0.060%
            杨俊                                600,000                      0.060%
            合计                               6,401,200                     0.660%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

 认可,同时为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制定本次增

 持计划。

       2、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自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外)。

       3、增持股份方式

       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4、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人的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自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日次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人已增持

 情况如下:
                      成交均价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有   增持后占总
姓名     交易日期
                         (元)      (股)     金额(元) 数量(股)       股本比例
            2019年
 刘剑                       9.250     60,000    555,000     660,000         0.071%
           1月16日
            2019年
 杨俊                       9.245     11,000    101,700     611,000         0.066%
           1月16日
           2019年
袁建成                      9.200     40,000    368,000   2,078,000         0.224%
           1月17日
           2019年
朱文丰                      9.260     11,000    101,860     774,200         0.083%
           1月17日
           2019年
陶安进                      9.220     11,000    101,420     611,000         0.066%
           1月17日
            2019年
 魏红                      11.110     10,000    111,100     610,000         0.066%
           3月15日

  四、增持计划延期实施的原因

         鉴于在增持计划期间,为避开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等交易敏

  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上述增持人员实际可增持公司股份的有效时间不足6个月,增

  持人员无法在原定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经审慎研究,上述增持人员申请将原

  增持计划期限延长3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7月26日。

         除上述调整外,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指定的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五、公司对本次增持计划延期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1、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事项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后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建成先生、朱文丰先生

  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相关增持人延期履行相关增持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

  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开在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

  告及业绩快报等交易敏感期内增持公司股票,向公司提出申请延期3个月履行增持计

  划。本次延期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

  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延期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延期履行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延

期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其他说明

    1、有关事项声明:相关增持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将

在增持股票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

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行为。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的规

定。

    3、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继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开展的相关情况,并

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