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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9-23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7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
的竞争力,打造公司产业链全营销渠道,拓展公司的业务广度,公司拟联合翰宇生
物科技(大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大理”)、深圳华祥致远生物科技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致远生物”)共同出资设立深圳翰宇原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翰宇原创”)。

    鉴于翰宇原创尚未注册成立,翰宇药业已申请“Hybio Original 翰宇原创”系
列商标,待公司获得“Hybio Original 翰宇原创”系列商标注册证后,将“Hybio
Original 翰宇原创”系列商标转让给翰宇原创,具体转让时间与转让价格以最终签
订协议为准。

    (二)审批程序

    翰宇大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PINXIANG YU 女士和副总裁
杨笛女士分别持有致远生物 65.67%和 34.32%股份,且杨笛女士为致远生物执行事务
合伙人深圳启创资本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
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 PINXIANG YU 女士和朱文丰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
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翰宇生物科技(大理)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 年 6 月 14 日

     2、公司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上登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曾少贵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5、注册资本:2,923.0769 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业科学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业大麻种植和加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深圳华祥致远生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1、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17 日

     2、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 37 号翰宇生物医药
园 101

     3、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启创资本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笛)

     4、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注册资本:9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化妆品、卫生用品类:化妆品、
卫生用品的销售(护肤用品、头发护理用品、香水、妇女卫生用品、卫生纸、纸巾、
洗漱用品等)。

     公司董事、执行总裁 PINXIANG YU 女士持有致远生物 65.67%股权,公司副总裁
杨笛女士持有致远生物 34.32%股权,且杨笛女士为致远生物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启
创资本有限公司之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致远生物为公司关联方。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具体信息均以最终的工商登记为准)

     1、公司名称:深圳翰宇原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二路 37 号翰宇生物医药
园
      3、注册资本:6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曾少贵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货物或技术进出口;电子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商
品信息咨询服务;生物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企业形象
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化妆品、卫生用品
的批发与零售(护肤用品、头发护理用品、香水、妇女卫生用品、卫生纸、纸巾、
洗漱用品等);药品及医疗器材批发与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保健食品零售(具体
经营项目以《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准);食品添加剂零售。(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7、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出资方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
序号                   股东名称
                                                  式       (万元)      例
  1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货币        360        60%
  2      翰宇生物科技(大理)有限公司            货币        150        25%
  3      深圳华祥致远生物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货币        90         15%
合计                     ——                     —         600       1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1、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 600 万元。股东各方均以货币现金方式出资。其中:
翰宇药业出资人民币 36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60%;翰宇大理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25%;致远生物出资人民币 9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15%。

      2、投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由各股东按其出资比例分期同步实缴,每期缴付出资
时间和数额如下:各股东应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实缴各自认缴注册资本份额的 50%;
各股东应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前完成各自余下认缴注册资本份额的实缴。

      (二)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翰宇药业委派 2 名;翰宇大理
和致远生物共同委派 1 名。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翰宇药业委派的董事担
任。董事每届任期三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2、董事长是投资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权时,可临时
授权其他董事代为履行其职务。

    3、公司不设监事会,由翰宇药业委派 1 名监事。监事的任期为每届三年,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4、公司应在法定住所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经营
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三年。经董事会聘请,董事会
成员可兼任总经理。

    5、总经理的主要职责为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投资经营企业的日常
经营管理工作。

    (三)股东各方的责任及义务

    1、翰宇药业责任及义务

    (1)按本协议认缴及实缴公司注册资本;

    (2)办理申请设立公司、登记注册等事宜;

    (3)协助投资经营公司进行业务开拓、技术咨询等经营事宜;

    (4)监管公司财务。

    2、翰宇大理责任及义务

    (1)按本协议认缴及实缴公司注册资本;

    (2)负责培训投资经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3)协助投资经营公司进行业务开拓、技术咨询等经营事宜。

    3、致远生物责任及义务

    (1)按本协议认缴及实缴公司注册资本;

    (2)协助公司的财务管理;

    (3)协助公司的行政综合事务管理。

    4、各投资方方其他义务

    为完成有关设立公司的工作,各出资人同意,在公司设立之前,上述有关公司
设立工作所需支出的费用暂时由翰宇药业垫支,并在公司成立后计入本公司设立费
用;如公司设立失败则由出资人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5、各出资人认可

    (1)公司不能设立时,对设立行为所发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股份可在股东间、股东与外部第三方自由定价转让。同等条件下公司
大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前述就公司股权转让的约定将在公司成立后,在公司章程中
明确规定。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出资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并分享
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后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

       (五)违约责任

    1、股东未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按期实缴或者缴足其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
应当催告违约方在违约行为发生后一个月内实缴或者缴足出资。逾期仍未实缴或者
未缴足的,视同违约方放弃在本协议中的一切权利,自动退出公司。守约方应当在
逾期后一个月内,向原审批机关(如有)申请批准解散投资经营企业,或者申请批
准寻找其他投资人承担违约方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守约方可以依法要求违约
方赔偿因未实缴或者缴足出资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
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各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旨在借助公司自身多肽研究和品质优势,联合各方优质资源,打造和完善公司
产业链全营销渠道,实现与公司现有面向企业的营销网络形成战略渠道互补。同时,
通过设立翰宇原创拓展公司的业务广度,以推动公司产业多渠道协同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的研发和品质优势,有利
于推动公司在营销渠道的布局,促进产业延伸,有利于培养公司的盈利增长点。本
次交易完成后,翰宇原创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其未来运营情况将会对公司带来积
极影响。本次投资设立公司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投资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存在的风险
    公司已就相关投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判断,但受制于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市场
环境发展等因素的不确定性,新设立公司实际运行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经营
管理、政策变化等风险,投资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交易外,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
易。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营销渠道的
建设和产业延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
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
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
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审
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
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本次交易事项的审议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