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宇药业: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0-102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翰宇药业”)于2020年12月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核算方
法发生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概述
1、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原因
公司2015年投资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麾信息”),持有
其15%的股权。健麾信息董事会由9名成员组成,公司委派了一名董事,参与投后管理。
截止2020年12月22日,健麾信息发行新股上市之后,公司持有健麾信息10.19%的股权,
董事会成员9名,公司委派了一名董事。根据目前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未来将投入更
多的精力专注多肽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主业,聚焦糖尿病、消化、心血管、妇产等四
大治疗领域。经公司管理层审慎商议,公司决定对参股健麾信息的定位进行调整,公
司将由原来作为健麾信息经营与决策的积极参与方调整为财务投资方。基于上述调整,
公司决定放弃向健麾信息派出董事的权利,PINXIANG YU女士将辞去健麾信息董事职务,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不再拥有健麾信息董事会席位,不再通过董事会参与
其财务及经营决策并对其施加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投资方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
的重大影响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核算方法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健麾信息股权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列报,并按权益法进行计量。
3、变更后采用的核算方法
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健麾信息股权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并按照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
4、变更日期:2020年12月28日
5、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内容
财政部于2017年9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根据该准则原文条款:
第三章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
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第十七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八条: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一)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
金融资产为目标。
(二)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第十九条:按照本准则第十七条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按照本准则
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
产,企业应当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因公司管理健麾信息股权的业务模式决定了产生现金流量的来源是出售公司所持
健麾信息股份,不符合第十七和第十八条的规范,适用于第十九条。此外,根据新金
融工具准则中对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否属于交易性的判断,公司持有健麾信息
股权的目的是具有交易性的。
综上,公司对健麾信息的投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公司讨论决定采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在丧
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因被投资单位
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后续计量按《企业会计准则
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
二、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一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按照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司所持有健麾信息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该时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它综合收益、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
损益。初步预计本次因该项权益工具投资确认和计量的核算方式变化,会让公司产生较
大投资收益,具体金额后续将根据丧失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相应的计算处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健麾信息持股比例低于20%,且公司在健麾信息不再具有董事席位,公司对
健麾信息不构成控制,亦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相关规定,公司将健麾信息股权分
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合理的,能更加准确的反映
公司对健麾信息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对健麾信息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履行的表
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健麾信息本次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核算方法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
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的会计处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已履行的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