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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1年4

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

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较好的满足了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大华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

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

续聘请大华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

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

理措施2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近三年有44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

措施2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

    2、截至 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杨谦、郑荣富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杨谦: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

司年度审计等工作。

    郑荣富: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等

年度审计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业务总收入(万元)                     199,035.34

                        审计业务收入(万元)                   173,240.61
2019年业务信息
                        证券业务收入(万元)                    73,425.81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家)                   319

是否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是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杨谦,2004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2年7月开始在大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三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郑荣富,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

       核工作;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郑荣富      2019年12月6日    监管谈话       深圳证监局   2018年商誉审计专题检查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

       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

       定。

           2020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70万元。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1年度公司实

       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拟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

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0年度审

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大华在审计工作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同意

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

遵循勤勉、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

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勤勉、

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待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

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

照和联系方式;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