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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4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2021年4

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由原来确定的用途“择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用

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回购方案简介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定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回购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

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股份,拟在未来择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2019年3月1日披露

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进展的公告》;2019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2019年4

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确定回

购股份用途的公告》;2019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2019

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更正公告》; 2019年6月4日、2019

年7月2日、2019年8月2日、2019年9月3日、2019年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进展的公告》;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

进展的公告》;2019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2020年1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基于公司目

前所面临的行业发展机遇、市场环境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推进

股份回购事宜,已不再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战略,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慎决定本次回购事项。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已累计

回购股份33,685,70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738%,最高成交价11. 60元/股,最低

成交价5. 44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318,638,743.5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变更内容

    2021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公司股份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对回购股份的用途

进行调整,由原来确定的用途“择机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变更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除此之外,原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均不做改变。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

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及政策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考

虑所做出的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报备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