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1]00449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 1-10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1]004492 号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 业)《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翰宇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翰宇药业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翰宇药业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第1页 大华核字[2021]004492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翰宇药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翰宇药业 2020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翰宇药业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翰宇药业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荣富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2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 3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0.19 元。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754,750,000.00 元,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 承销费用人民币 30,19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4,560,000.00 元 , 经公 司 扣 除 自 行 支 付 的 中介 机 构 费 和 其 他 发 行 相关 费 用 人 民 币 9,534,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15,025,800.00 元。 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 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15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06 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28,326,178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3.30 元。截止 2016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59,999,947.40 元,本次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5,947,947.90 元,其中,公司用自有资金 预付发行费 1,025,948.87 元,扣除应付发行费 14,921,999.03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645,077,948.37 元。 2016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6]第 310885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697,885,665.86 元, 2020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 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97,885,665.86 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7,140,134.14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人民币 42,180,882.4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 币 25,040,748.34 元,差异金额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47,047,212.23 元,其中人民 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币 21,263,227.01 元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13 年 10 月 18 日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本金及此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 人民币 78,758.33 元转入基本户,汇兑损失人民币 633,953.26 元,其他费用支出人民币 30,525.29 元(包含手续费、函证费等)。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635,279,091.27 元, 2020 年度共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 元。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35,279,091.27 元,尚未使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798,857.10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与 尚 未 使 用 的 资 金 余 额 的 差 异 为 人 民 币 9,798,857.10 元,差异金额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1,698,421.98 元, 其他费用支出人 民币 3,257.93 元(包含手续费、函证费等),2020 年 9 月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人民币 11,494,021.15 元转入自有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翰宇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 年度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版经公司 2013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版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和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开设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442010182600091345),用于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项目 及其他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 专项报告 第2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 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0039294103001688908),用于购买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研发药品项目技术 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 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 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 《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 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338040100100281598),用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兴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 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 净额 1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OSA11013369207601、 OSA11013369207602 ),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募投项目包括:(1)Cycloset (Bromocriptine,溴麦角环肽)项目;(2)多肽制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项目;(3) 客户肽等产品的海外销售项目等,以及公司经营流动资金,员工薪酬,办公场所的租赁,办 公设备的购置,研发物料采购等。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 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 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根据本公司与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 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 专项报告 第3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本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840000010120100271868),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用途,并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 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广发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累计 12 个月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 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10%之间确 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 了切实履行。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203520 283,000,000.00 - 已销户 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7442010182600091345 31,300,000.00 - 已销户 招行泰然支行 755917093910502 410,260,000.00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688908 - 16,180,874.32 活期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0823856 - 25,000,000.00 定期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1006525 - 1,000,000.00 定期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982566 - - 已销户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9200188000265913 - - 已销户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 活期(注 OSA11013369207601 - 7.70 (美元) 1)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 活期(注 OSA11013369207602 - 0.46 (港币) 2) 合计 724,560,000.00 42,180,882.48 注 1: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美元户)原币金额为 1.18 美元。 注 2: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港币户)原币金额为港币 0.55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存储方式(活期、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定期等方式) 浙商银行深圳分行 5840000010120100271868 582,281,948.37 - 已销户 专项报告 第4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存储方式(活期、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定期等方式) 兴业银行科技园支行 338040100100281598 62,796,000.00 - 已销户 合计 645,077,948.37 - 三、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 1、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5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 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71,502.5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788.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2) =(2)/(1) 变更) 化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 1、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 否 28,300.00 48,789.00 - 50,218.29 102.9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4,766.40 否 否 2、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 否 3,130.00 4,000.00 - 4,205.10 105.13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1,430.00 52,789.00 - 54,423.39 4,766.40 超募资金投向 1、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 金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 否 9,000.00 9,000.00 - 5,684.00 63.16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70.65 不适用 是 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 2、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 否 4,000.00 4,000.00 - 3,967.59 99.19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2,077.86 不适用 是 香港子公司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5,713.58 5,713.58 - 5,713.58 100.00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8,713.58 18,713.58 - 15,365.17 - -21,907.21 合计 50,143.58 71,502.58 - 69,788.56 -17,140.81 专项报告 第6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多肽药物生产一车间和二车间,受医保控费、两票制等一系列医改措施影响,国内市场推广难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度提升,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 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2、全资香港子公司的溴麦角环肽项目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在本期终止,将前期投入之经销权等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从而导致未达到预 计效益。 1、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因部分项目后期临床投入大、部分项目市场环境已发生改变、部分项目后续申报难度大等原 因,继续合作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与科信必成签订解除协议,将“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 的药品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随着近年市场的发展,糖尿病治疗药物品种得到了极大拓展,市场逐渐向 GLP-1、DPP-4 等主要治疗药物方向倾斜,这部分品种的 市场份额逐年增大。鉴于溴麦角环肽项目后期还需投入大量资金,且根据慢病管理战略,继续投资溴麦角环肽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已不 符合公司利益预期。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购买研发 药品项目技术的议案》。公司与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持有的 21 个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研发药品项目,项目技术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 合同支付进度款 5,684.00 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 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 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换汇约 6,000 万元港币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翰宇药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翰宇”),承载公司国际合作项目投入管理,包括: Cycloset(Bromocriptine,溴麦角环肽)项目、多肽制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项目、客户肽等产品的海外销售项目等。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香港翰宇募集资金户设立全资子公司已支出折人民币约 3,967.59 万元。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 案》。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之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20,489 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对募投项目-多肽药 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870 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713.58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4.2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99%)及其利息 2,126.3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项目结项的议 案》。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本次终止 专项报告 第7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对募投项目-溴麦角环肽的后续投入,继续保持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多肽制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客户肽产品海外销售的持续投入 和香港翰宇的持续运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414.57 万元,在 2011 年 3 季度用募集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不适用 因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结 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最终转出时,本息合计 4,229.03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8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2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507.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3,527.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2)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1、营销网络升级 否 6,279.60 6,279.60 - 5,242.51 83.4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58,228.19 58,228.19 - 58,285.40 100.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4,507.79 64,507.79 - 63,527.91 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合计 64,507.79 64,507.79 - 63,527.9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无 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无 说明 专项报告 第9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不适用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无 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经 2020 年 8 月 1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0 年 9 月 9 日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额及原因 案》。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建设以来,公司营销网络体系不断得到完善,营销能力逐步得到提升。鉴于补充流动资金和营销网络升级两个项 目,基本完成投资目标,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将上述两个项目予以结项,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无 题或其他情况 专项报告 第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