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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言)2022-04-28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胡文言)
           本人作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1年任

       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深圳翰宇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的作用。现就本人2021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超过期间董事会

       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2021年度,本人均提前详细阅读了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

       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本人认为,2021年度

       公司历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所有议案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且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1年度公司历次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

       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形。2021年任职期间

       公司共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议案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
 1     2021 年 12 月 1 日                                                             同意
                           会议                 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关于对参股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变
 2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同意
                           会议                 更的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兼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报

告期内,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对相关议

案进行专业判断,为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积极

的贡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对

外担保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

面的汇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及时获悉公司

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动态。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

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

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

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本人自任职以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及公司发来的相关违

规案例等学习资料,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2年,我将继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进一步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沟通,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胡文言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