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翰 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翰宇药业”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 定,对翰宇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1]3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 28 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2,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0.19 元。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754,750,000.00 元,由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30,190,000.00 元后,汇入公司在 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4,560,000.00 元,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 的 中 介 机 构 费 和 其 他 发 行 相 关 费 用 人 民 币 9,534,200.00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715,025,800.00 元。 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15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 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3 年度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本公司的实 际情况,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 版经公司 2013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对《管理制度》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版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分别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 及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 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深圳分行 4403092218100203520 283,000,000.00 - 已销户 中信银行罗湖口岸支行 7442010182600091345 31,300,000.00 - 已销户 招行泰然支行 755917093910502 410,260,000.00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688908 -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0823856 -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23001006525 - - 已销户 上海银行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1982566 - - 已销户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江苏银行深圳分行 19200188000265913 - - 已销户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美元) OSA11013369207601 - - 已销户 平安银行总行营业部离岸部(港币) OSA11013369207602 - - 已销户 合计 724,560,000.00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 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1 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如下意见:“我们认为,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翰宇药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 附表 1、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万小兵 原烽洲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 2011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71,502.58 -- 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9,788.56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入进 是否已变更项 本报告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截至期末累计投 度(%)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 目(含部分变 期投入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2) 益 更) 金额 期 效益 大变化 (3)=(2)/(1) 1、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 2013 年 12 月 否 28,300.00 48,789.00 -- 50,218.29 102.93 9,152.87 否 否 设 31 日 2、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 2013 年 12 月 否 3,130.00 4,000.00 -- 4,205.10 105.1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术平台建设 31 日 超募资金投向 -- -- -- -- -- -- 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71,502.58 -- 集资金总额 1、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超募资金购买科 2014 年 12 月 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 否 9,000.00 9,000.00 -- 5,684.00 63.16 591.24 不适用 是 31 日 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 药品项目 2、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 2014 年 12 月 资金设立全资香港子公 否 4,000.00 4,000.00 -- 3,967.59 99.19 (6,969.93) 不适用 是 31 日 司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5,713.58 5,713.58 -- 5,713.58 100 -- -- -- 超募资金投向共计 18,713.58 18,713.58 -- 15,365.17 -- (6,378.69) -- -- 合计 50,143.58 71,502.58 -- 69,788.56 -- 2,774.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1、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多肽药物生产一、二车间,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出货需求安排生产任务。受医保控费、两票制等一系列医改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措施影响,国内市场推广难度提升,导致该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2、香港子公司溴麦角环肽项目因外部环境的变化,该项目终止,导致香港子公司的 具体项目) 此项目未能达到预计收益。 1、随着近年市场的发展,糖尿病治疗药物品种得到了极大拓展,市场逐渐向 GLP-1、DPP-4 等主要治疗药物方向倾斜,这部分品种的市场份额逐年增 大。鉴于溴麦角环肽项目后期还需投入大量资金,且根据慢病管理战略,继续投资溴麦角环肽项目的投入产出比已不符合公司利益预期。2、21 项口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因部分项目后期临床投入大、部分项目市场环境已发生改变、部分项目后续申报难度大等原因,继续合作的经济效益存在较 化的情况说明 大不确定性,公司与科信必成签订解除协议,将“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71,502.58 -- 集资金总额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购买研发药品项目技术的议 案》。公司与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受让北京科信必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 21 个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 的研发药品项目,项目技术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 9,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合同支付进度款 5,684.00 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注 销前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合计 4,229.03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香港子公 司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000 万元人民币和自有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合计 5,000 万元人民币,换汇约 6,000 万元港币设立全资香港子公司翰 宇药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翰宇”),承载公司国际合作项目投入管理,包括:Cycloset(Bromocriptine,溴麦角环肽)项目、多肽制 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项目、客户肽等产品的海外销售项目等。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 公司账户余额为利息 0.55 港币和 1.18 美元,账户余额较小,故放弃转回公司基本账户。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 及使用进展情况 案》、《关于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 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关于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三方监管 协议的议案》、《关于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的议 案》,公司本次拟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之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20,489 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 备采购等。对募投项目-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项目追加投资 870 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5,713.58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4.26%,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7.99%)及其利息 2,126.32 万元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 5、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暨部分项目结项的议案》。公司已终止对募投项目-溴麦角环肽的后续投入,继续 保持对香港全资子公司多肽制剂、原料药海外注册和销售,客户肽产品海外销售的持续投入和香港翰宇的持续运营。 本报告期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71,502.58 -- 集资金总额 6、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投资的“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多肽药物生产基地 建设”“多肽药物制剂中试技术平台建设”四个项目均已结项。“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项目” 项目中的子项目“溴麦角环肽项目”已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结项,其余子项目募集资金也已使用完毕,“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项目”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3,967.59 万元,整个“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项目” 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予以结项,同时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注销前公司账户余额为 0.55 港币和 1.18 美元,账户余额较小,故放弃转回公司基本账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414.57 万元,在 2011 年 3 季度用募集资金置换。 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购买科信必成自主研发的 21 项口服缓控释制剂品种的药品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最终转出时,本息合计 4,229.03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无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