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翰宇药业 股票代码:300199 债券简称:18 翰宇 02 债券代码:112791.SZ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98 号 28 层) 二〇二二年六月 重要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编制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深圳翰宇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 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 担任何责任。 2 目 录 重要声明............................................................................................................................. 2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4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8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0 第五节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 12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4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7 第十节 其他事项 ............................................................................................................ 18 3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90 号”文件核准,深圳翰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翰宇药业”)获准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翰宇药业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18 翰宇 02、112791。 三、发行主体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 人民币 5 亿元。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第三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六、债券票面金额 人民币 100 元。 七、发行价格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八、起息日 2018 年 11 月 1 日。 九、付息日 4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十、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11 月 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 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 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 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 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 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 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30%。 十四、担保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本期债券的本 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五、信用等级 5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主 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 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1 年度,长江保荐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监督发行人对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积极行使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2021 年,长江保荐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如下: 序号 日期 报告事项 针对深圳证监局 2020 年对发行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及财务核 1 2021 年 1 月 7 日 算存在的问题,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 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提醒投资者发 2 2021 年 2 月 4 日 行人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提醒 3 2021 年 4 月 14 日 投资者发行人 2020 年度业绩预告亏损。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提醒投资者发行人 4 2021 年 5 月 6 日 2020 年度出现业绩亏损。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提醒投资者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 5 2021 年 6 月 28 日 本总额三分之一及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根据评级机构发布的信用评级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 6 2021 年 7 月 1 日 主体评级下调至 A+。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变更财务总 7 2021 年 7 月 19 日 监及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董事会秘书 8 2021 年 8 月 16 日 辞职事项。 根据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发行人董事长曾少 9 2021 年 8 月 19 日 贵、执行总裁 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时任董 事会秘书朱文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提醒投资者发行 10 2021 年 9 月 2 日 人 2021 年半年度出现业绩亏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针对发行人 《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 11 2021 年 9 月 8 日 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重大差异且 未及时修正的问题,对发行人及董事长曾少贵、执行总裁 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提醒投资者发 12 2021 年 11 月 3 日 行人 2021 年第三季度出现业绩亏损。 7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少贵 注册资本:91,692.7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4 月 2 日 上市日期:2011 年 4 月 7 日 股票代码:300199 股票简称:翰宇药业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 7 号翰宇创新产业 大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 冻干粉针剂、原料药(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批准的种类生产)。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状况 翰宇药业主要从事多肽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原料药、 注射剂、客户定制肽、固体制剂、药品组合包装类产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六大系 列。 公司坚持以多肽药品为基础与核心,积极深化在妇产生殖、消化止血、糖 尿病和抗感染四大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大力推进合作,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 式。公司已上市制剂产品主要包括注射用生长抑素、注射用特利加压素、醋酸 去氨加压素注射液、注射用西曲瑞克、注射用缩宫素、依替巴肽注射液、卡贝 缩宫素注射液、阿托西班注射液等。近年上市产品依替巴肽注射液、卡贝缩宫 8 素注射液、注射用西曲瑞克等经过前期市场推广及学术交流活动,逐步获得治 疗领域专家认可。报告期内,尽管受新冠疫情及新医保执行、医保控费等政策 实施影响,但通过克服不利因素,全年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 6.08 亿元,与上 年基本持平。 三、发行人 2021 年度财务状况 2021 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73,597.11 万元,营业利润 3,910.06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80.78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682.74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03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89%。 发行人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 2020-12-31 同比增减 流动资产 115,507.32 104,703.31 10.32% 非流动资产 275,131.71 297,329.39 -7.47% 资产总计 390,639.03 402,032.71 -2.83% 流动负债 74,381.56 109,701.13 -32.20% 非流动负债 151,460.25 124,540.85 21.61% 负债合计 225,841.81 234,241.99 -3.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4,797.22 167,790.72 -1.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58,466.14 163,756.63 -3.23%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 73,597.11 72,172.35 1.97% 营业利润 3,910.06 -57,435.58 -106.81% 利润总额 3,367.96 -58,823.76 -105.73% 净利润 2,843.58 -60,929.79 -104.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80.78 -60,942.72 -105.06%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82.74 4,799.08 22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838.61 -25,846.74 -3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66.58 -7,167.80 253.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680.84 -28,022.42 -1.22% 9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90 号”文件核准,翰宇药 业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公司债券。翰宇药业于 2018 年 11 月 1 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 5 亿元, 发行利率为 6.3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 5 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9,735.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49 万元(系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8 翰宇 02”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 下: 1、华润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213201019958200001 2、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账号:10862000001244215 3、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5840000010120100356268 10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华润银行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 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11 第五节 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8 年 7 月 25 日,经深圳高新投决策会审核,同意本次担保;2018 年 8 月 6 日,发行人已与深圳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同日,担保人为本期债券 出具了《担保函》,担保期间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本期债券发行 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按计划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 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成立时间:1994 年 12 月 29 日 注册资本:1,385,210.50 万元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 5016 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 厦 A 座 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 赁 深圳高新投是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担保机 构,也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深圳高新投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0.25% 25.56% 7.08% 34.20% 11.12% 16.94% 3.08% 1.77%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 2021 年度,深圳高新投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2020-12-31/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3,884,815.08 3,366,713.92 所有者权益 2,305,595.95 2,210,603.82 营业收入 281,445.75 278,18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2,277.31 101,264.82 资产负债率 40.65% 34.34% 流动比率 3.89 5.84 速动比率 3.89 5.84 净资产收益率 2.62% 4.48%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深圳高新投 2021 年审计报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 ÷ 总资产 ×100%; (4)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 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 二、偿债保障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 并按照募集说明的要求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8 翰宇 02”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 化。 13 第六节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债券年度付息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 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11 月 1 日,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 支付。 2019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支付 2018 年 1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期 间的利息 6.30 元/张(含税)。 2020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支付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期 间的利息 6.30 元/张(含税)。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支付 2020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期 间的利息 6.30 元/张(含税)。 二、债券回售及转售情况 根据《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2018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分别 于 2021 年 9 月 3 日、9 月 4 日、9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18 翰宇 02”票面利率 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8 翰宇 02”票面利率调整及 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8 翰宇 02”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 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 的“18 翰字 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 含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 翰 宇 02”的回售数量为 340 万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34,000 万元。 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最 终完成转售数量为 142 万张,转售价格为 100 元/张,转售实施完毕后,发行人 已申请对未转售的债券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18 翰宇 02”剩余债券数量为 302 万张,债券余额 30,200 万元。 14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5 第八节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 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19 年 6 月 19 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19]1121 号), 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 2020 年 6 月 18 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0]1579 号), 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 等级为 AAA。 2021 年 6 月 25 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1]5390 号), 下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至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 翰宇 02”的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22 年 6 月 23 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2]4862 号), 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 翰宇 02”的债 券信用等级为 AAA。 16 第九节 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1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子公司担任的各项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朱文丰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发行人董事 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副总裁杨笛女士代为行使。 2022 年 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7 第十节 其他事项 2021 年 1 月 4 日,深圳证监局分别向发行人及发行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就深圳证监局 2020 年对发行人现场检查中 发现的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及财 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负有主要责任 的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少贵、袁建成、朱文丰、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 政监管措施。 2021 年 8 月 11 日,深圳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 于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少贵、PINXIANG YU、魏红、朱文丰采 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77 号)。2021 年 1 月 30 日发行人披露《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4 月 10 日发行人对 2020 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发行 人在披露 2020 年业绩预告前,未能审慎结合实际情况对海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计提、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变更、销售期后退回等相关事项进行会计判断, 导致 2020 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存在业绩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违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发行人董事长曾 少贵、执行总裁 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文丰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 一款、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发行人及曾少贵、PINXIANG YU、 魏红、朱文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 年 9 月 1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发行人《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 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第 6.2.5 条的相关规定,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1)对深圳翰宇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18 事长曾少贵、执行总裁 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 分。 长江保荐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分别于 2021 年 1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19 日和 2021 年 9 月 8 日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事项 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 19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 年度)》之盖章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27 日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