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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翰宇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7  

                          证券代码:300199              证券简称:翰宇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翰宇药业”)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

以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下午 16:30 在公司龙华总部 2006 董事会会议室以

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庆洋

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以及相关工作内容进行了汇报,形成了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370,550,318.41 元 , 当 前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170,002,990.99 元。公司 202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7,313,949.39 元,期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1,050,239,981.40 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

情况和目前的盈利水平,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

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 2022 年度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度)>》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 年-2025 年)内容

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3 年-2025 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为公司2022年

度审计机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独立、客观的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产业协同。交易价格依据合理充分,没有

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

交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实

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面向专

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的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拟面向

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非公开公司债券,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债务结构情况,在

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由公司根据资金使

用计划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采用单利按年付息,不计复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偿还18翰宇02公司债本金等其他符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

规定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决议有效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的议案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担保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偿债保障措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时偿付公

司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偿付公司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在未兑付完当年公司债券规定的本息金额前,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在未能足额提取偿债保证金之前,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③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

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