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公告2017-03-20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0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华
森塑胶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胡余友、唐小林、武汉汇森投资有限
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
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高盟新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
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与胡余友、唐小林、
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武
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1、业绩承诺顺延安排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和利润补偿期间延长一个年度,即 2016 年、2017 年、
2018 年、2019 年度四个年度。
双方确认,胡余友、唐小林、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为业绩承诺方,承诺标
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保持不变,2019 年度不低于 11,110 万
元,四年累计承诺净利润不低于 38,110 万元。
2、业绩补偿
业绩补偿条件、补偿方式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减值补
偿协议》第五条执行,与原有补偿方案保持一致。
3、超额利润奖励
各方同意,2019 年度超额利润奖励约定如下: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实现的超额利润,50%奖励给华森塑胶的管理团队,50%
奖励给业绩承诺方。
承诺期间超额奖励总额不得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如上述奖励总额超过
本次交易对价 20%的,则实际奖励金额为本次交易对价的 20%,业绩承诺方和
标的公司管理团队按各自上述奖励总额占奖励总额的比例享有实际奖励金额。
4、额外保证
各方同意,原协议约定的额外保证(汉口银行股权质押及共管银行账户内的
资金)亦对于业绩承诺方实现 2019 年度业绩承诺予以担保与保证。但当业绩承
诺方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业绩承诺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就业绩承诺方质押
给甲方的汉口银行股权予以解除,同时对于共管银行账户内资金予以支付。
5、其他
(1)本协议系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减值补偿协议》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本协议与前述协议约
定不一致的内容,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于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
生效:
1)甲方董事会就本协议相关条款审议通过;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二、备查文件
1、《高盟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高盟新材: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股东
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