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4-21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5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7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并
由专人送达。本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罗善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发表专项核查意见为: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6 年年度报告》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771.78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 3,924.48 万
元,增幅为 8.03%;实现营业利润 6,394.6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 42.63 万元,
增幅为 0.67%;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685.3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
长 331.88 万元,增幅为 6.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 年度公司的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40,052,902.69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4,005,290.27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63,280,307.04 元,减去本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42,72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6,607,919.46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 122,424,254.68 元。
公司拟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1,360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42,72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
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核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
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16 年度
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
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
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安排。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不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的情况下,拟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与关联公司四川东
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签订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预
计公司向其采购框架协议金额为 2,000 万元(不含税)、对其销售框架协议金额
为 200 万元(不含税)。
《关于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
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