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 2011[398]号)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采用公开募股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1.88 元。截止 201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8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58,638.4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 行费用 5,231.8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3,406.51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1]3-0012 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9,859.27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直接投资 项目 31,688.47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3,170.8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5,000.00 万元。 3、2016 年度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 7,173.88 万元,其中:投入募集资金直接投资项目 330.06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含存款利息)人民币 6,843.82 万元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3,406.51 万元,累计 获得利息收入 3,626.64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57,033.15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已无余额,相关账户已按规定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同时,根据上述《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的需要,本公司及需要使用募集资金的子公司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专户存储的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 用。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无余额,相关账户已按规定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合计 7,173.88 万元,其中:用于“聚氨酯粘合剂技术改造 项目” 330.06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含存款利息)人民币 6,843.82 万元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复合聚氨酯胶粘剂技改项目本期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鉴于技改项目主要系陈旧老化生产线 的更新改造,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不便于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无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 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9 日 -4-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3,406.5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173.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033.1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可 已变 募集资 截至期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 更项 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 末累计 金额与承 承诺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项目 目(含 投资总 资总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 诺投入金 金额(1) (%)(4)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部分 额 额(2) 额的差额 =(2)/(1) 化 变更) (3)=(2)-(1) 承诺投资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2,800.00 2,800.00 2,800.00 2,798.64 -1.36 99.95 2011 年 12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2.2 万吨复合聚氨酯胶粘剂 否 22,200.00 22,200.00 22,200.00 20,980.41 -1,219.59 94.51 2014 年 1 月 5,229.24 是 否 建设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23,779.05 -1,220.95 超募资金投向 聚氨酯粘合剂技术改造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3,000.00 330.06 3,126.60 126.60 104.22 2014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年产 500 万平米太阳能电池背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112.88 112.88 102.26 2013 年 12 月 -220.77 否 否 板建设项目 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 否 5,000.00 否 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流动资金 否 6,843.82 20,014.62 否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000.00 8,000.00 8,000.00 7,173.88 33,254.10 239.48 合计 33,000.00 33,000.00 33,000.00 7,173.88 57,033.15 -981.47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5-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2012 年 3 月 14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年产 500 万平米太阳能电池背板建设项目”。2012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决定将“年产 500 万平米太阳 能电池背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拟成立的南通尤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 司,实施地点不变,公司将以向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5,000.00 万元的形式用于该项目的实施。南 通尤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暂不成立。目前,该项目各项工作已按计划执行完毕。 根据 2011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共计 4,962.79 万元,其中: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605.49 万元;年产 2.2 万吨复合聚 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 3,357.30 万元。 (1)根据 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的生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该笔资金公司已于 2012 年 10 月 12 日一次性全部 归还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根据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实际共支取超募资金人民币 3,700.00 万元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一次性全部归还完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1)根据 201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 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用 5,00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2)根据 2012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根据 2014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5,5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根据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 2,693.94 万元(实 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为 2,670.80 万元。 (5)根据 2016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6,834.50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 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议案已通过 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 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实际转出金额为 6,835.43 万元。 (6)根据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聚氨酯 粘合剂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报告>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人民币 8.39 万元(实际转 -6-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为 8.39 万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