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05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5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简
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
次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4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善国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拟根据相关
规定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并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现由于部分员工放弃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以及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导致员工持股计划总额、参加认购对象、认购股票价
格等发生变化,需要对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员工持股计划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套融资方式)(修订稿)》。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相关主体放弃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广州诚之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诚之盟”)、甘霓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而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分别为 1,811,908 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为 1,836,762
股)、676,590 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为 685,871 股)。公
司本次交易事项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根据公司近日收到的诚之
盟、甘霓向公司发出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诚之盟尚未完成本次认购资金的
募集,甘霓尚未完成认购资金的筹集,且该两方主体表示,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
无法完成认购资金的筹集。为不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度,诚之盟、甘霓自愿放
弃认购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其中,诚之盟放弃认
购的行为系经其合伙人会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诚之盟、甘霓分别与公司签署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履行。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方案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的议案》
广州诚之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诚之盟”)、甘霓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分别与公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拟认购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简称“本次交易”)而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分别为 1,811,908 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为 1,836,762
股)、676,590 股(公司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为 685,871 股)。公
司本次交易事项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截至目前,诚之盟尚未完成
本次认购资金的募集,甘霓尚未完成认购资金的筹集,且该两方主体表示,预计
未来一段时间内无法完成认购资金的筹集。为不影响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度,诚之
盟、甘霓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且由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调整,导致本次交易项下员工持股计划拟募集配套资
金金额相应减少,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总金额由原不超过 117,220,000
元调减为不超过 112,006,100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
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调整不构成本次
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