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18-11-23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5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授予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
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18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2 日;
3、公示途径:公司内部公示;
4、反馈方式:以设立反馈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进行反馈,并对相关
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任职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
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
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