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9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以电话或口头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6:5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李向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
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授予激励对象是否
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 87 名激励对象授予 6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