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2019-04-16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82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9]第 3-00082 号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贵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真实、准确地编制并披露《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以使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关于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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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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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
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金波
中 国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应
二○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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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高盟新材”)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武汉汇森投资有限
公司(下简称“汇森投资”)、胡余友、唐小林合法持有的武汉华森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武汉华森”)合计 100%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556 号《关于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以
2017 年 5 月 11 日为交割日,用发行股份的方式完成了对武汉华森股权的购买,并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完成了配套资金的募集工作,以上事项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 3-00023 号验资报告。
二、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高盟新材与重组各方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各目标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承诺的各
年度净利润如下表:
承诺的各年度净利润(万元)
承诺方 目标资产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汇森投资、唐小林、
武汉华森 100%股权对应净利润 8,000.00 9,000.00 10,000.00 11,110.00
胡余友
承诺方承诺目标资产各年度净利润不低于表中列示金额,若目标资产在上述期间内累计
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低于累计承诺净利润总额的 90%(不含 90%),则由承诺方对高盟新材予以
现金补偿或现金加股份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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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1、标的公司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表(完成金额为根据业绩承诺核算口径对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目标资产 业绩承诺金额(万元) 完成金额(万元) 业绩完成率(%)
武汉华森 100%股权对应净利润 10,000.00 12,441.82 124.42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上表所示,武汉华森 2018 年度净利润实现数达到了承诺净利润,本期不存在业绩补偿
情况。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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