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4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19-047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
并由专人送达。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4: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许艺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 体 内容 详见 中国 证监 会创 业板 指定 信息 披露 网站 (巨 潮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9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招商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拟授信银行 拟授信公司 担保方式 拟授信额度 拟授信期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1 信用授信 1亿元 一年
北京世纪城支行 有限公司
合计 -- -- 1亿元 --
上述授信额度下的资金可以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
贸易融资、国内公开有追索权保理和境内履约类保函,在总授信额度内,以上业
务种类可相互调剂使用。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