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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盟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38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
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8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
出席董事 6 名,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投票
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
举宁红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宁红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定,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
       款作出修订。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二十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三)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
    (四)签署公司重要文件和其他应当由公司法定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四)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
    (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    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
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        (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
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    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拟授信银行              拟授信公司       担保方式   拟授信额度   拟授信期限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1                                                   信用授信      1亿元         一年
                公司北京分行            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2                                               信用授信       1亿元       一年
          北京分行             有限公司

        合计                      --              --           2亿元        --


    上述授信额度下的资金可以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有追索权卖
方明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办理,在总授信额度内,以上业务种类可相互
调剂使用。上述综合授信下的具体贷款合同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签署相关文件。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
附件:《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宁红涛 先生:汉族,出生于 1973 年 10 月,中国国籍,正高级经济师。现
任广州高金富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高材高分子
材料产业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
管理学硕士学位。2000 年-2020 年供职于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 2 项已获授
权的发明专利,在各种刊物、杂志上发表 10 余篇文章,任中国塑协塑料再生利
用专委会会长、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中国再生塑料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常务
副理事长、清远市工商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等职务。
    宁红涛先生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在公司控股股东高金技术产业集
团有限公司担任总裁,除此之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