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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盟新材: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0-07-09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作为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
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
事会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宁红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我们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根据宁红涛先
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本次选举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选举宁红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徐坚   黄书敏   龙成凤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