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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盟新材: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28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3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0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南通高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
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上午 09:15-09:25,0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27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
王子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16 名,所持股份 184,945,4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91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现
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6 名,所持股份 13,240,24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6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 10 人,所持股份 171,705,15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47%。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4,905,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83%;反对 40,1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9904%;反对 40,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84,905,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783%;反对 40,18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0%。该议
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1,95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7.9904%;反对 40,1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09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蒲莉律师、司阳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