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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盟新材: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2021-03-26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24 个月,即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配
套融资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式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
2016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核准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武汉汇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556 号)核准,公司向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发行 7,682,174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58 元/股,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新股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上市。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新增股份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其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
后 12 个月为解锁期。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设立
高盟新材共享财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
    3、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权益分派,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获得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5,157,600.94 元,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实施的 2019 年度权益分派获得资本公积
转增股 3,011,864 股。
    2020 年 7 月 8 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全部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13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股份 2,662,400 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的 1%,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仍持有公司股份 8,031,63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88%。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份
数量超过股本总额 1%的情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
于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
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相关安排

    1、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原存续期
    根据《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新增股份登记至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即 2017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3 个月,经持有人会议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持有人会议的 2/3
以上份额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
案,董事会同意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24 个月,即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除上述内容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在存续期内,
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该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事宜已经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
司董事会中与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在表决时已履行了回避义务,董事会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24 个月,即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29 日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