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4-14
证券代码:300200 证券简称:高盟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下午 17:0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
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许艺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发表专项核查意见为:经审核,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5,967.69 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43.57 万元,
降幅为 0.05%;实现营业利润 26,634.91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129.93 万元,
增幅为 23.85%;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57.93 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 4,666.71 万元,增幅为 25.1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的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 167,938,183.4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
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793,818.34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1,
570,814.58 元,减去本年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106,557,268.4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16,157,911.24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的利润为 364,190,788.67 元。
公司拟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已发行总股本 426,229,073 股扣除拟回购
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704,640 股后股本 425,524,4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该利润分配预案之日起,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若
公司股本因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有所变动的,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
配的额度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
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0 年度
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 85,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
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不超过 8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
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
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拟授信银行 拟授信公司 担保方式 拟授信额度 拟授信期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1 信用授信 1亿元 一年
北京分行 有限公司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
2 信用授信 1亿元 一年
北京分行 有限公司
合计 -- -- 2亿元 --
上述授信额度下的资金可以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有追索权卖
方明保理、非融资性保函等业务的办理,在总授信额度内,以上业务种类可相互
调剂使用。上述综合授信下的具体贷款合同等相关事宜,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签署相关文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以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
关规定,激励对象何宇飞等四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一人因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不合格原因,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上述不符
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对应获授的股数为 440,400 股,因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实施完毕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上述获授的 440,400 股限制性股票转增后增加至 704,640 股。同意将不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 704,64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