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审议后,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 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孙优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林 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徐亚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