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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光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监事会于2019年4月13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
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3
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监事会以通讯方式(传真)表决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
382,490.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63%;利润总额74,996.83万元,同比增加
33.8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2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93%。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
告》。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为357,308,850.3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
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5,730,885.04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
股东分配利润为1,351,366,972.86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为958,434,297.30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比较稳定,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446,109,800股(不包含已回购的股份共计6,407,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23,054,900.00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
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
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审
计工作中表现出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
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
会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韦俊峥先生和彭敦亮先生
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
工代表监事赵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韦俊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彭敦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