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聚光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华俊先生、孙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维屏先生、张晟杰先生、徐亚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任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上
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独立董
事候选人张晟杰先生和徐亚明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刘
维屏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换届选举完成之日起
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董事职务。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叶华俊先生,197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
江大学,研究生学历(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长,2003 年 4 月至今,在聚光
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研究二部经理、研究部副总监、环境事业
部总工程师兼副总经理等。
    截止本公告日,叶华俊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0 万股股票,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越先生,196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
任本公司总经理,环境安全事业部总经理。曾任杭州西泠电气集团分公司经理、
北京英克科技集团分公司经理、中国数码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东区总监、
杭州格林费尔生化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孙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维屏先生,195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1989 年第一届浙江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曾任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院长和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负责人,现任浙江大学环境健康研究所所长。国家杰出
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带头人,浙江省“钱江学者”和浙江大学
“求是学者”特聘教授。1982 年浙江大学化学系毕业留校工作,先后获浙江大
学环境化学硕士学位和东京农业大学应用生物化学博士学位。1990 年以来,先
后在意大利萨萨里大学生物与环境科学系、美国农业部 Salinity 国家实验室、
日本九州大学、日本东京农业大学、美国加州大学等留学和高访。
    截至本公告日,刘维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晟杰先生,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1992 年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2008 年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
大学法学专业。曾任万向集团法务秘书、浙江新世纪律师事务所(现浙江长川律
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副主任、浙江钱塘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浙江君安世纪
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7 年 5 月至
今任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晟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亚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财经大
学副教授。自 1998 年起受聘担任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承担硕士研究
生的“高级财务会计”课程及硕士论文指导工作。历任浙江财经大学财务会计系
主任,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电力分会课题评审特邀
专家。兼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赞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亚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