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聚光科技:关于自愿披露《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关注到,本公司参股的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谱实验”)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披露《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就
本公司与坛墨质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坛墨质检”)之间是否存在利
益输送等事项拟向本公司提出询问。现就相关事项澄清和说明如下。



    第一,关于本公司与坛墨质检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有无向坛墨质检及其
他安谱实验的竞争公司泄密。
    本公司未对坛墨质检进行利益输送,未向坛墨质检及其他与安谱实验有竞争
关系的企业泄露安谱实验的商业秘密。

    第二,关于钟文明先生、彭敦亮先生是否违反了本公司关于保护被投资公司
利益的规定。
    钟文明先生和彭敦亮先生曾经为本公司的员工、曾经与本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本公司与钟文明先生和彭敦亮先生签署有保密协议,规定其在本公司及分、子公
司任职时负有相关保密义务,在任职期间及离职后亦应当保守本公司及分、子公
司的相关商业秘密。
    在钟文明先生和彭敦亮先生离职后,本公司并未授意其在坛墨质检任职或持
股;在本公司与钟文明先生、彭敦亮先生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钟文明先生及彭敦
亮先生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本公司的行为。

    第三,关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授意相关人员投资坛墨质检。
    经询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回复,本公司实际控制
人从未授意或联合相关人员直接或间接投资坛墨质检。

    第四,关于安谱实验股东建议拒绝向本公司提供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本公司作为安谱实验股东依法享有知情
权,有权查阅、复制安谱实验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信息,
有权了解安谱实验的经营信息和财务状况。本公司作为安谱实验的重要股东,有
权获悉安谱实验的相关信息。若安谱实验现任董事会或管理层拒绝提供相关信息,
本公司将在法律框架范围内,保留采取各种措施维护本公司利益的权利。

    第五,关于本公司是否为安谱实验控股股东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告的《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中披露,“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安谱
实验的股权由 55.36%降至 30.19%,在安谱实验的 5 名董事会成员中本公司员工
仅占 1 名。公司失去对安谱实验的实际控制权。安谱实验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持有安谱实验股权比例为 30.19%,夏敏勇
持有安谱实验股权比例为 25.64%,广州德福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广州德福”)持有安谱实验股权比例为 20%;本公司持股比例未超过 50%,
且前述各方持股比例较为接近。
    根据本公司、广州德福、杭州青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谱实
验以及夏敏勇签署的《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
并根据 2020 年 12 月 29 日安谱实验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安
谱实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分别为夏敏勇、沈志希、严晨斌、曹大霖、何源,其中
仅何源为本公司员工。
    基于上述,本公司所持安谱实验股权未超过 50%,夏敏勇、广州德福所持股
权比例与本公司所持股权比例较为接近,本公司无法主导安谱实验的股东大会表
决;并且,本公司所提名的董事会成员人数无法占全体董事半数以上,无法控制
董事会表决,因此,本公司无法主导安谱实验相关活动,本公司不再具有对安谱
实验的控制权。

    第六,关于出售安谱实验部分股权对本公司 2020 年业绩影响的说明。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公告的《2020 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1-006)中披露“因出售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增加本公
司净利润约为 3.63 亿。”现补充说明如下:因在本公司出售安谱实验部分股权
后,公司失去对安谱实验的实际控制权。安谱实验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上述增加的净利润包括:处置安谱实验部分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净利润约
1.44 亿;未出售股份按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净利润约 2.19 亿。
前述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
在 2020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