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4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
在2022年与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谱实验”)发生总额
不超过1,2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红谱科技”)发生总额不超过6,2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无锡中科
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中科”)发生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与林州市聚光生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聚光”)
发生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黄山聚光浦溪河生态治理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浦溪河”)发生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日常关联
交易。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何源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截至披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定价原 预计金 露日已 上年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则 额 发生金 金额
额
向关联方销售仪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安谱实验 300 1.97 15.49
器、耗材等 策协商确定
向关联人 向关联方销售仪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销售商品 无锡中科 4,000 2.49 585.02
器、耗材等 策协商确定
或提供劳
务 向关联方销售仪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红谱科技 1,000 -- 780.43
器、耗材等 策协商确定
小计 5,300 4.46 1,380.94
向关联方采购仪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安谱实验 700 118.66 406.48
器、耗材等 策协商确定
向关联人
向关联方采购仪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采购商品 无锡中科 1,000 94.99 319.36
器、耗材等 策协商确定
或接受劳
向关联方采购仪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务 红谱科技 5,200 759.70 3117.93
器、耗材等 策协商确定
小计 6,900 973.34 3,843.77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林州聚光 提供运维服务 1,000 0 0
策协商确定
向关联人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提供服务 黄山浦溪河 提供运维服务 1,500 281.84 1,127.36
策协商确定
小计 2,500 281.84 1,127.36
办公场所租赁服 采用公允的定价政
向关联人 安谱实验 200 0.57 11.23
提供租赁 务 策协商确定
服务 小计 200 0.57 11.23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关联 生额与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金
交易 关联人 预计金额 预计金 披露日期及索引
内容 额
类别 额差异
(%)
向关联方销 2021 年 4 月 29 日详见巨
向关 安谱实验 售仪器、耗 潮 资 讯 网 :
15.49 300 -94.84%
联人 (www.cninfo.com.cn)
材等
销售
商品 销售水电物 2021 年 4 月 29 日详见巨
或提 中睿低碳 -92.84% 潮 资 讯 网 :
业 14.33 200
供劳 (www.cninfo.com.cn)
务 无锡中科 向关联方销
(注 1) 售仪器、耗 585.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材等
向关联方销
红谱科技
售仪器、耗
(注 2) 780.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材等
小计
1,395.27 - - -
向关联方采 2021 年 4 月 29 日详见巨
安谱实验 购仪器、耗 -41.93% 潮 资 讯 网 :
406.48 700
向关 材等 (www.cninfo.com.cn)
联人 向关联方采
采购 无锡中科 购仪器、耗
319.3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商品 材等
或接 向关联方采
受劳 红谱科技 购仪器、耗
3,117.9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务 材等
小计
3,843.77 - - -
林州聚光 提供运维服
向关 (注 3) 务 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联人 黄山浦溪 提供运维服
提供 河(注 4) 务 1,127.3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服务
小计
1,127.36 - - -
办公场所租 2021 年 4 月 29 日详见巨
向关 中睿低碳 200 -76.50% 潮 资 讯 网 :
赁服务 47.01
联人 (www.cninfo.com.cn)
提供 办公场所租 2021 年 4 月 29 日详见巨
租赁 安谱实验 200 -94.39% 潮 资 讯 网 :
赁服务 11.23
服务 (www.cninfo.com.cn)
小计
58.24 400 - -
2021 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
存在差异,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交易进行适当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
调整。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
说明(如适用)
重大影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经审核,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属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
的说明(如适用)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注 1: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无锡中科根据其自身的战略发展规划,进行了
增资扩股,公司持股比例自 45%下降至 33.228%,并于 2021 年 5 月 14
备注 日办讫上述工商变更事宜,同时公司与无锡中科的员工持股平台签订表
决权委托终止协议,公司丧失对中科光电的实际控制权,且公司新任董
事何源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无锡中科调整
为公司关联方。
注 2:红谱科技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谱育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持有其 25%股权,2019 年 6 月至今,韩双来先生任董事职务。2022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韩双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根据《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红谱科技调整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与红谱科技的交易
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
注 3:林州聚光是公司的合营企业,公司持有其 89.9999%股权,基于谨
慎原则,自 2022 年起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注 4:聚光浦溪河为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自 2022
年起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敏勇
注册资本:40,651,480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叶榭镇叶张路59号
经营范围:从事实验室设备、计量校准、检测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针式滤器、SPE小柱、氢气发生器、氮吹仪、标准
滴定溶液的生产,仪器仪表、电脑及配件、电子产品、仪器设备、生物制品、玻
璃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
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通讯设备、机械
设备、五金交电、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许可证)、办公用品、金属材料、玻璃
仪器、劳防用品的销售,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详见备案证明),医疗器
械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谱实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数据:根据安谱实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摘录如下:截至2021年末,总
资产为73,305.02万元,净资产为61,179.5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53,300.11万元,净利润为7,530.78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何源先生任职安谱实验董事,该关联人符合《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企业名称: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丰涛
注册资本:14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高铁路669号综合楼5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机械设
备研发;仪器仪表制造;光学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
仪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其他通
用仪器制造;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仪
器仪表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
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铁路专用测量或检验仪器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安防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
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仪器
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
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
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6,786.89万元,净资产为2,893.00
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6,348.06万元,净利润为2,448.85万元。(前述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
红谱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韩双来先生任职红谱科技董事,该关联人
符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企业名称:无锡中科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学平
注册资本: 2031.4194万人民币
住所:无锡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C座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产品和相关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
安装、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49,905.97万元,净资产为22,564.51
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33,032.48万元,净利润为1,667.85万元。(前述
财务数据业经审计)
无锡中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2021年5月14日, 公司丧失对中科光电的实际控制权, 且公司新
任董事何源担任其董事,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将其调整为公司关联方。
4、企业名称:林州市聚光生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辉
注册资本:8835.91万人民币
住所:林州市临淇镇万泉湖景区1号楼201室
经营范围:生态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市政设施
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公园景区管理、环境监测、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服
务、技术咨询。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43,937.05万元,净资产为11,631.89
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0.88万元。(前述财务数据业
经审计)
林州聚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林州聚光是公司的合营企业,基于谨慎原则,自2022年起认定为
公司的关联方。
5、企业名称:黄山聚光浦溪河生态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玲
注册资本:15760万人民币
住所:黄山市黄山区轩辕大道与金城大道交叉路口黄山浦溪河游客服务中心
二楼
经营范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生态环境监测、咨询服务;市政公共设
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公园景区管理;生态治理信息系统技术推广、技术转让、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末,总资产为70,796.07万元,净资产为14,858.77
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242.18万元,净利润为113.70万元。(前述财务
数据业经审计)
黄山浦溪河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聚光浦溪河为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自2022
年起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目前不存在不能履约
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服务活
动,具体详见本公告“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上述交易双方遵循公平、公
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此
部分交易有利于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
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与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相比金额较小,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明确、合理,符合公
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
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