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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光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25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审议后,就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重要投资者并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引入重要投资者的交易事项有利于
杭州谱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
影响。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
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本次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维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陈伟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刘 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