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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聚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7-20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以电
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
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5 人,实际参加表决 5 人。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董事会以通讯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东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深电子”)的经营发
展需要,公司重新审议并同意为东深电子在中国境内各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累计总额不
超过 5,500 万元的融资授信业务担保,其中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为其他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累计总额不超
过 2,500 万的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用于东深电子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流动资
金贷款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追加与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
谱科技”)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原预计金额为 6,200 万元,本次追加 5,000
万元,本次追加预计额度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与红谱科技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总额度为 11,200 万元,其中向红谱科技销售仪器、耗材等额度由原预计金额 1,000
万元追加为 6,000 万元;向红谱科技采购仪器、耗材等额度为 5,200 万元,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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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追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对 2018 年度回购方案的回购
股份用途进行调整,由原计划“回购的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
本”变更为“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之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转让
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除此之外,回购方案中其他内容
均不做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长效利益共建共享机制,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股
东价值最大化,实现价值创造、价值发现与价值分配的和谐统一;提升公司的吸引力和
凝聚力,通过制度机制的牵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拟定了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顾海涛、何源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
定了《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披露的《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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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顾海涛、何源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顾海涛、何源作为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对本议案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2 年 8 月 4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760 号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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