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8-09-17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15-41-06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09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舒泰神(北京)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荣秦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马莉娜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意聘
任周雪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马莉娜女士、周雪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马莉娜 周雪梅
通讯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 36 号
邮政编码:100176
办公电话:010-67875255
传真号码:010-67875255
电子信箱:securities@staidson.com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09 月 17 日
附件:
张荣秦先生:
总经理。196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87-1992 年毕业于泰山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1992 年至 1995 年,任济南
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医生;1996 年至 2000 年,任法玛西亚普强(中国)有限公
司山东地区销售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先灵葆雅(中国)有限公司北中国
区销售经理、政府事务部经理;2004 年至 2012 年 06 月,任舒泰神(北京)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营销总监;2012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舒
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今,任舒泰神(北
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荣秦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667,6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4%。未与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
系。张荣秦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马莉娜女士: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1年,任职于中华医学会远程医疗会诊中心;2002
年至2009年,任职于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2009年至2012年06月,任本公司总
经理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06月至今任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德丰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舒泰神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四川舒泰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
经理。
马莉娜女士于 2011 年 02 月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
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马莉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9,919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7%。未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拟聘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马莉娜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
法》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周雪梅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198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比较法学硕士学位,2014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周雪梅女士
于 2015 年 10 月参加了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周雪梅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 12,000 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未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周雪梅女士任职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
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