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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舒泰神:独立董事孙英女士2020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0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英女士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阅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孙英            8              8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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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0 年 03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和 2020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04 月 0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预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主体承诺》《关于公司未来
三年(2020 年-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04 月 2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07 月 1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创业板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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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豁免
相关承诺的独立意见》。
     5、2020 年 08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2020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上半年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美国全资子公司 Staidson BioPharma Inc.的独立意
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6、2020 年 09 月 0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舒泰神
(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的独立意见》。
     7、2020 年 09 月 07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关于对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所关注
事项进行了认真核实,并按照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表独立意见。
     8、2020 年 09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安排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 2020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4 次,会议讨论
并审核了公司以下事项:
     2020 年 02 月听取了内审部 2019 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财务报表审
计报告,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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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04 月听取了内审部 2020 年一季度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及二季度工
作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进行的汇报,
并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就相关事项予以指导;
     2020 年 08 月听取了内审部 2020 年半年度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及三季度工
作计划,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指导;
     2020 年 10 月听取了内审部 2020 年三季度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及四季度工
作计划以及 2021 年审计工作计划。
     除以会议形式参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外,也就相关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
作了解其工作计划、审计程序,并进行了相应指导。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 1 次。会议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与提拔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等事项进行了调查、研究,发表了相关审查意见。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 1 次,会议就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研究与讨论,并对公司
未来战略规划及对外投资的后续管理等进一步做了研究与分析,提示对外投资中
涉及财税风险的关键点和解决方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入职后,本人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
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审计、内控建设、员工队伍等基本情况。通过电话和
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落实情况。利用财务专业知识和多年积累的管理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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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核查有关问题并行使表决权,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
效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
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指导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1 年公司在新的起点上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应在以下几个方面
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
     1、充分利用好募集资金与超募资金,做好新项目论证工作,多方面保障公
司持续发展。
     2、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公司以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的经营特点,
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4、优化内部管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整体管理效率。


     七、其他工作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0 年度本人不
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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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英            sunying@staidson.com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2021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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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孙英
                                            2021 年 0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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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 孙英




                                                 2021 年 0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