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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舒泰神:关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2022-08-23  

                        证券代码:300204              证券简称:舒泰神          公告编号:2022-32-09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4 人;
       ●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2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股份;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舒泰神”)于 2022
年 0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和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64 名激励
对象办理 7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份和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
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
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总量的比   占目前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例           的比例
    张荣秦      董事、总经理           35.00               3.65%                 0.07%

               董事、董事会秘
    马莉娜                             20.00               2.08%                 0.04%
                 书、副总经理

    程江红        副总经理             20.00               2.08%                 0.04%

     王超         副总经理             16.00               1.67%                 0.03%

    赵继广        副总经理             16.00               1.67%                 0.03%

    顾汉忠       生产部总监            15.00               1.56%                 0.03%

    王红卫       质量部总监            15.00               1.56%                 0.03%

    冯宇静       内审部总监            15.00               1.56%                 0.03%

    李世诚        财务总监             15.00               1.56%                 0.03%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33.00             65.94%                 1.33%
           (123 人)
              预留                     160.00              16.67%                0.34%
              合计                     960.00             100.00%                2.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
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40%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二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第三个归属期                                                          30%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0 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4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3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三个归属期                                                       30%
               留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 2021 年度授予,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
                                                                  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四)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1,000万元;
第一个归属期
                   2、2020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
                   件不少于2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1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7,15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2021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
                   件不少于3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2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4,223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2022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
                   件不少于5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3项。

   注:上述考核目标“营业收入”为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0 年度进行授予,则考核年度及各年度业
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②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
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7,150万元;
    第一个归属期
                           2、2021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
                           品生产批件不少于3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2项。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4,223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2022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或药
                           品生产批件不少于5项,其中创新生物药不少于3项。

   注:上述考核目标“营业收入”为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
年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
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 年 09 月 0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二)2020年09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0 年 0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
定 2020 年 09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 132 名激励对象 800.00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21 年 0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08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79 名激励对象 16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意见。
    (五)2021 年 09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
意见。
    (六)2022 年 0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 7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6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 6.08 元/股。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中,1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规
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于 2022 年 08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决定作废因上述情况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6 万股。本次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相应由 79 人调整为 64 人,限制性股票数
量由 160 万股调整为 144 万股,作废 16 万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员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
  一致。

       四、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已符合条件情况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为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1 年 08 月 23 日,截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将于 2022 年 08 月 23 日进
  入第二个归属期。
       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是否已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归
 1
       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任一情形,满足归
 2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属条件。
       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指标和研发指标
                                                  两个条件均符合考核要求,主要情况如
                                                  下:
                                                  1、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天衡审字(2022)00066号),2021
                                                  年 度 , 公 司 取 得 营 业 收 入
                                                  584,291,440.90元,不低于47,150万元的
                                                  业绩考核要求;
                                                  2、根据公司对外披露的信息,2021年
                                                  度,公司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批件3
                                                  项: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BDB-001 注 射液 用 于 ANCA相 关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性血管炎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
    1、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47,150万元;
                                                         批准通知书》,通知书编号:
3   2、2021年,获得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临床试验
                                                         CXSL2101141;
    通知书/批件或药品生产批件不少于3项,其中创
                                                         STSA-1005 注 射液向 美国 FDA申
    新生物药不少于2项。
                                                         报 的 用 于 治 疗 重 型 COVID-19 的
                                                         《Study May Proceed Letter》,编
                                                         号:IND154835;
                                                         STSA-1002注射液中美双报的用
                                                         于治疗重型COVID-19申请的《药
                                                         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和FDA的
                                                         《Study May Proceed Letter》,通
                                                         知书编号分别为CXSL2101278、
                                                         IND153582。
                                                  上述项目均为创新生物药项目,满足研
                                                  发指标的业绩考核要求。
                                                         综上,公司业绩满足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要求。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2021年度个人
                                                  考核结果均达到卓越或优秀,激励对象
4   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全部“达标”,满足100%归属比例
                                                  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
    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
    象归属的比例:

    评价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100%   60%     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授权,
同意按照首期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的相关事宜。

     五、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

     (一)预留部分授予日:2021 年 08 月 23 日
     (二)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64 人
     (三)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72 万股
     (四)预留部分授予价格:6.08 元/股
     (五)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股份
     (六)激励对象及归属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归属数量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可归属数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量(万股)
                                                                           数量的比例

     王超             总经理           13.00                 6.50                50%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31.00               65.50                50%
           (63 人)
               合计                    144.00               72.00             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预留部分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64 名激励
对象符合归属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预留部分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

    七、监事会意见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至 2022 年 08 月 22 日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归属条件已符合归属条件,同意公司为预留部分 64 名激励对象办理 72 万
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八、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
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本次激励对象不包括持股 5%以上股东。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 2020 年度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预留部分即将
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

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及履行相应的信

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权
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
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为 64 人,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2 万
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如果全
部归属,公司总股本仍然保持不变,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
72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一、备查文件

       1、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以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0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