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泰神:独立董事赵家俊先生2022年度述职报告2023-03-21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家俊先生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舒泰神(北京)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了解
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
审阅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工作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
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
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有关要求,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也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应出席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
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赵家俊 10 10 0 0 否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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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
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1、2022 年 04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绩效薪酬和 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的独立意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关于美国子公司变更为香港全资子公司的下属公司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08 月 20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了《关于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2 年上半年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
于公司及子公司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关于继续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券商收益凭证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公司
回购专户剩余股份用途并注销的独立意见》《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独立意见》。
3、2022 年 09 月 0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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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关于设立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见》。
4、2022 年 11 月 0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书、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11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独立意见》《关于与特定对象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最近三年一期非经常性
损益表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12 月 0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发表了《关于终止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7、2022 年 12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向全资子
公司划转资产的独立意见》《关于与 InflaRx 签署进一步推进研发合作合同的独
立意见》。
8、2022 年 12 月 2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了《关于公司符合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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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
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独立意
见》《关于设立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独立意
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安排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在 2022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亲自出席 2 次。会议就对董事会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与提拔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了调查、研究,发表了相关审
查意见。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 1 次,会议就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了合理建议,
在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快速推动研发项目进展,并根据研发进展
情况匹配生产基地建设和创新药物商业化能力建设,实现公司的快速战略转型和
全面跃升。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2 次,会议就关于董监高 2021 年度绩效薪酬与 2022
年度薪酬方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关于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关于 2020 年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讨论,发表了相
关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务。入职后,本人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考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
组织架构、生产经营、财务审计、内控建设、员工队伍等基本情况。通过电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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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
网站、证券市场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力求对公司的了解与认识和公司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脉动同步。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
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落实情况。利用多年积累的行业专业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了解和核查有关
问题并行使表决权,特别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学习与上市公司相
关的法律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敏锐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 2022 年度指导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公司存在问题及建议
2023 年公司在新的起点上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公司应在以下两个方面
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
1、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结合公司以创新药物的研究与开发的经营特点,
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结构,立足公司发展战略,有效落地战
略规划,推进营销、研发等方面多角度开发结果。
3、优化科学的创新药物研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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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工作
2022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2 年度本人不
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等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姓名 电子邮箱
赵家俊 zhaojiajun@staidson.com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
持。2023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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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赵家俊
2023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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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 赵家俊
2023 年 0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