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5-08-19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
二、 关于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和相关财
务凭证,我们认为:公司 201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彭海朝 田祖海 余明桂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