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06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喻教育”)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本次增资扩股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该事项及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增资扩股有助于提升天喻教育员工积极性,增强天喻教育的资金实力,
促进公司智慧教育业务快速发展。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天喻教育仍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
我们同意天喻教育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提请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祖海、余明桂、胡华夏
二〇一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