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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喻信息: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5-04  

						证券代码:300205           证券简称:天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17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本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7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采
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事项。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现场会议
于 2017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3 点在公司 310 多功能会议厅召开;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4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3 日 15:00 至 2017 年 5 月 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5,177,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03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代理人 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15,177,6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0.034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代理人 0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0 股,
                                      1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新访主持。公司董事张新访、吴
俊军、石鹰、武力、田祖海、余明桂、胡华夏,监事李士训、王彬,高级管理人
员江绥、孙静以及见证律师张萍、伍怡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中小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中小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6.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2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2017 年度董事长薪酬考核方案》。
    中小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8. 以 215,177,669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 股
反对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股弃权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小股东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萍、伍怡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一六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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