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6-27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经审阅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松青、熊赟、张新访、程哲、
李健、吴俊军,独立董事候选人余明桂、孙震、孙颉的履历材料,未发现其中有
《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均未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2. 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的情形。
3.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提请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祖海、余明桂、胡华夏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