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喻信息: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华夏)2018-03-29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现就本人 2017 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列席股东大会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7 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
会、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列席了所有股东大会并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议案,对所有议案投了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于 2017 年 4 月 5 日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扩股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人于 2017 年 4 月 11 日对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7 年度经营层薪
酬考核方案》、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
本人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合规性,认为公司能够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保持充分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3.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关注并学习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最新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
四、 其他事项
1.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 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 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胡华夏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六日